“干部在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時對其進行約談,紅紅臉、出出汗,既是‘治未病’,更是組織對這名干部的關心和愛護。”石林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表示。
今年以來,石林縣紀委、監委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推行縣鄉村“三級聯動”約談機制,通過早預防、早提醒、早警示,實現黨員干部的大教育,真正使管黨治黨嚴起來、緊起來、硬起來。
層層壓實責任,督促種好“責任田”。嚴格落實石林縣“兩個責任”“1+7”制度,細化明確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將責任清單向基層延伸,實行縣、鄉、村全覆蓋,覆蓋基層站所負責人和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將壓力傳導至“神經末梢”,為黨員干部正確履責豎立了“指揮棒”。建立完善約談制度,督促全縣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將干部約談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來抓,把干部約談與落實“兩個責任”結合起來,切實做到早警戒、勤提醒、常監督。
強化源頭預防,廉政教育“走在前”。依托領導干部培訓日、“三會一課”、在線學習、黨校課堂等平臺,采取黨政“一把手”上廉政黨課、專家學者現場授廉課、干部到基層上黨課等方式,深入開展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教育,從源頭上筑牢廉政防線。開展紀律教育進黨校、進機關、進農村、進課堂、進媒體活動,舉辦反腐倡廉形勢報告13場;組織編印《黨的十八大以來石林縣查處黨員干部違紀案例選編》《黨的十八大以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典型案例選編》《黨的十八大以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選編》,舉一反三,以案明紀;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典型案例19起,持續強化不敢、知止氛圍。
立足抓早抓小,約談提醒“防大病”。把約談“探頭”對準苗頭問題,明確約談“四個可以談”,對反映問題籠統,難以查證核實的可以談,反映輕微違紀問題的可以談,問題單一、情節簡單的可以談,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可以談。嚴格約談程序,一人一個約談方案、一套談話提綱、一份“簽字背書”承諾,約談時向約談對象說明約談原因,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約談后對主動說清問題的黨員干部進行跟蹤回訪,掌握其思想認識、問題整改和履職情況,讓被約談者解開“疙瘩”,卸下“包袱”,跟蹤履職是否盡責、整改是否到位。今年以來,縣鄉村“三級聯動”約談干部333人次,其中提醒談話312人次、約談11人次、談話誡勉7人次。(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