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嵩明縣紀委、監委充分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監督調查處置職能,在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中,嚴格監督執紀,以持之以恒正風肅紀的精神,持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嚴肅查處各類違紀違法案件,1至4月,立案30件處分13人。
聚焦重點工作任務,切實發揮職能作用。不斷完善線索移送、信息共享、應急聯動、案情通報等組織協調機制,建立嵩明縣反腐敗協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案件移送制度,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執法機關統籌協調工作;建立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線索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雙向移送制度和查辦結果反饋機制,深挖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避免懲治涉黑涉惡腐敗與掃黑除惡工作脫節;不斷創新執紀方式,強化問題線索分類處置,推行常態化紀律作風監督檢查工作機制,注重從巡察、專項檢查和日常監督中尋找問題線索,進一步增強執紀審查綜合效果。
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前移關口。強化對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廉潔從政情況的監督,增強拒腐防變能力。擴大約談提醒覆蓋面,加大對苗頭性、輕微違紀問題的處置力度,綜合使用提醒談話、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組織處理等多種手段教育監督干部,堅決遏增量。今年以來,共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36人,其中第一種形態21人,占58.3%,第二種形態3人,占8.3%,第三種形態8人,占22.2%,第四種形態4人,占11.1%,體現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
嚴肅追責問責,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六條經驗”“四個方面的主要任務”和重點整治的“六類對象”。聚焦“七個有之”,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等行為列入紀律審查重點,釋放“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對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四風”問題,堅決從快查處、從重處理。對扶貧領域發現的違紀問題堅持層層督辦,1至4月,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問題追責11人。(王藝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