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的通報、個性化考核反饋意見清單,深刻剖析問題原因,找準癥結,切實整改……”日前,德宏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對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州農業局、不合格的州政府辦、州民政局3個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進行誡勉談話,這是德宏州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抓實“兩個責任”落實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德宏州牢牢牽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這個“牛鼻子”,不斷改進考核措施、調整細化考核內容、標準,什么問題突出就檢查考核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群眾關注就檢查考核什么問題,堅持州委書記、州長、州委常委、州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帶隊檢查考核。
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把檢查考核結果與被考核單位年度綜合考核掛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綜合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把檢查考核結果與被考核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掛鉤,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取消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和派駐紀檢監察組長評先評優資格,并受到誡勉談話的責任追究,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誡勉談話備案書》。
同時,抓實檢查考核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單位的整改,按照制定一個整改落實方案、講授一次廉政黨課、召開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解決一至二個突出問題、健全完善一套規章制度、上報一個整改落實專題報告、接受一次復查驗收“七個一”要求,確保整改有步驟有措施有成效。
對于檢查考核為優秀、合格的地區、單位、部門是否需要整改?優秀、合格的或多或少存在需要改進的問題,德宏州“因人而異”“對癥下藥”,針對每一個檢查考核單位制定“個性化”《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存在主要問題的反饋意見清單》,并作為下一年檢查考核該單位的重要內容,實現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地區、部門、單位同步抓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問題整改,抓實“兩個責任”落實。(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