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麗江市各級紀委、監委通過采取提醒談話、約談、誡勉談話、談話函詢等方式,運用“四種形態”處置264人次。其中,談話函詢8人,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169人次,占64.01%;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置88人次,占33.33%,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置3人次,占1.14%;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置4人次,占1.52%;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起到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
各級紀委、監委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原則和要義貫徹應用到監督監察工作中,綜合考慮時間節點、違紀違法性質、造成后果、被調查人認錯悔錯態度等因素,把握好政策與法律、事實與證據、從重與從輕的界限和標準,做到寬嚴相濟、精準得當,不斷強化執紀問責、調查處置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
各級紀委、監委統籌用好“兩把尺子”,既用好黨章黨規黨紀的“尺子”,強化黨內監督,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用紀律管住黨員干部,保持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又依據憲法、監察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施監察,特別是對黨內監督達不到的地方,或者對不適用執行黨的紀律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真正把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確保公權力為人民服務。
各級紀委、監委督促各級黨委(黨組)和主要負責人,從嚴從實管黨治黨,抓牢抓實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認真落實“四種形態”,加強對管轄范圍內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強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著力解決一些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寬松軟、軟弱渙散、戰斗堡壘作用不強的問題,推動工作延伸到基層、責任落實到基層;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對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責、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選人用人問題突出、腐敗問題嚴重、不作為亂作為的,嚴肅問責、曝光典型;對該問責而不問責的,嚴肅處理。(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