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留置對象陪護如何解決?”“在這里談話有沒有方案?”“通知村干部來談話時是采取什么方式?”“醫療保障是否到位?”“談話結束后有沒有進行回訪?”4月26日下午至28日上午,省紀委、監委案管室到大理州開展審查調查安全工作檢查調研。
調研圍繞貫徹落實趙樂際同志關于“雙安全”工作指示情況,“走讀式”談話程序,談話場所、留置場所建設、提升改造情況以及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等六個方面的內容進行。調研組深入大理州紀委、監委,賓川縣紀委、監委,洱源縣紀委、監委等地,通過實地查看場所、聽取情況介紹、調閱卷宗材料、回放監控錄像、現場提問了解等方式,對縣、鄉開展執紀審查調查工作情況進行了詳細詢問,充分了解和掌握基層執紀審查工作開展情況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為深入貫徹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目標任務,認真落實“雙安全”工作指示,大理州紀委、監委將省紀委、監委出臺的“四項制度”的學習列入全州紀檢監察干部全員大培訓計劃,1500多名州、縣、鄉紀檢監察干部接受培訓學習。同時,將相關制度文件發放到每一位干部手中,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學思踐悟,落細落實。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始終把依紀依規安全文明辦案要求貫穿執紀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實現全州執紀審查調查審查人員零違紀、審查安全零事故、審查結果零投訴“三個零”。
調研組對大理州執紀審查調查安全工作給予了肯定,并對下步工作提出三個方面的要求:一是要進一步強化辦案安全。既要考慮環境上的安全,又要確保程序合規,文書表述要嚴格按照“六大紀律”規范表達,案件卷宗材料及時收集整理。二是要高度重視案件辦理質量。監察對象全覆蓋,辦案涉及面更廣,辦案要求更高,要按照《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監察法的要求和標準,既要依紀又要合法,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的檢驗。三是正確運用好留置措施,在合理設置留置場所工作中要加強協調和溝通,確保使用安全。采取留置措施必須嚴格按照審批程序進行,做到審慎安全使用。(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