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龍陵縣瞄準“微腐敗”易發人群、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有的放矢,在嚴管小微權力上下功夫,緊扣“三堵”抓實建章立制,著力筑牢“不能腐”的制度籠子。
“堵”住“微權力”漏洞。針對“一把手”監督難的問題,推行“五項不直接分管”制度。工作中,明確要求縣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不再直接分管財務、干部人事、工程建設、物資采購、行政審批五項工作。紀檢監察機關通過創新舉措,從權力配置、決策方式、決策程序、公開方式等方面對“五個不直接分管”進行全面系統規范,進一步優化了縣直單位領導班子權力結構配置,形成了科學嚴密、相互制約、管用有效的權力監控新機制。此項制度的實行,把“要害權”進行科學分解,有效打破因權力集中而形成的“家長制”“一言堂”等不正之風,變“一把手”的“權力無限”為一班人“用權有限”,形成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堵”緊“錢袋子”漏洞。針對財務監管上存在的問題,推行“對公賬戶銀行短信提醒”制度,有力保障了財政資金的安全運行。針對組級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的問題,推行“組級資金鄉村代管”制度,所有村組資金納入鄉鎮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機構(代管辦)專用賬戶管理。村組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村組各項收入必須交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機構(代管辦)代管,必須有專用的收款收據,不得坐支和“白條”抵庫,上級各部門扶持資金須通過轉賬形式匯入統一的代管賬戶,不得現金收取,村組資金支出遵循“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的原則進行管理,各村民小組必須成立3人以上民主理財小組,理財小組負責監督小組資金收支執行情況。
“堵”實“不干事”漏洞。針對監督執紀問責找不到抓手的問題,推行“五個清單”制度,縣級四班子帶頭執行,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在“三重一大”事項啟動后,隨即啟動“五個清單”動態管理,切實保障黨委政府和紀委的知情權,既強化了同級監督又推動了工作落實,營造了干部既干事、干成事又不出事的良好氛圍。督促有關部門修改完善相關制度,共廢止規章制度113項、修改完善812項、新建627項。(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