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玉溪市紀委、監委忠實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緊盯“四風”和扶貧領域問題,把懲治“蠅貪”同掃黑除惡結合起來,懲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干部不作為問題。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持之以恒正風肅紀,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189件。立案55件,給予黨紀處分76人。其中,處分縣處級干部3人,占比3.9%;處分鄉科級干部19人,占比25%;處分一般干部6人,占比7.9%;處分其它人員48人,占比63.2%。組織處理58人。挽回經濟損失1407萬元。
運用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處理黨員干部223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146人次,占比65.5%,同比增長60%;第二種形態處理42人次,占比18.8%,同比增長56%;第三種形態處理26人次,占比11.7%,同比增長189%;第四種形態處理9人次,占比4%,同比下降65%。(施衛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