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石林縣紀委、監委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決懲治放縱、包庇黑惡勢力甚至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干部,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用實際行動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拓寬監督舉報渠道。全面構建電話舉報、信件舉報、來訪舉報、網絡舉報“四位一體”的信訪平臺,充分運用“互聯網+”, 在“石林黨風”微信平臺設立了一鍵舉報端口,為群眾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訪渠道,廣泛受理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線索。同時全面梳理目前已掌握的線索,對近年來查處的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進行大排查、大起底,建立專門臺賬,逐條進行排查,深挖背后是否存在公職人員涉黑涉惡或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問題。
規范問題線索處置。對涉黑涉惡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統一管理,規范臺賬管理登記,建立問題線索數據庫,專人負責,定期匯總,嚴格按照“日清、周轉、月報、季結”時限要求,經縣紀委縣監委主要領導批準后,按程序移送相關承辦室辦理和處置。堅持嚴格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類方式提出處置意見,提交縣紀委書記和縣監委主任專題會議研究,切實做到不無故拖延、積壓問題線索。
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將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納入巡察工作內容,重點緊盯黨員參與涉黑涉惡的問題,建立健全黨員涉黑涉惡線索通報移交機制,實行邊巡察邊反饋邊移交,不斷放大震懾效應。重點深挖有黑不打、有惡不除、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放縱、包庇甚至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移交并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處置,形成有效震懾。
建立協調辦案機制。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主動與公安、檢察等政法機關建立信息通報機制,及時了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情況,形成打擊合力,與公安、檢察機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商解決重大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辦理中的疑難問題。建立與審計、信訪、巡察機構等部門的線索移交反饋機制,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相結合,對公職人員涉黑涉惡案件背后的腐敗問題線索“零放過”,堅決鏟除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和滋生土壤。(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