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在這里開展常規性談話。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你必須要將壓力變為動力,敢抓敢管,真抓真管,把責任落到實處……”近日,芒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對所聯系鄉鎮黨委書記進行“例行”約談,像這樣的“常提醒”在該市已成為常態。
一引其綱,萬目皆張。芒市紀委監委堅持抓牢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始終將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抓早抓小,以實際行動讓“四種形態”在芒市落地生根。以德宏州“誰分管、誰談話”為指導,根據《芒市干部約談工作流程》,明確約談對象、約談形式、約談種類、適用情形以及實施程序。以“約談”為“利器”,緊盯“關鍵少數”,對出現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防止“小錯不改終成大錯”;同時,不放松對“大多數”的監督,規定市級領導同聯系單位“一把手”,聯系單位“一把手”同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同科室負責人,定期開展常規性談話。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讓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在監督和約束下工作、生活。
約談前,做好充分準備,了解談話的目的和要求;談話中,把握好度,“怎么談、誰來談、帶著問題主動談”。通過各類談話,既達到提醒和監督的目的,又消除了被談話人的思想顧慮。一方面彰顯“全面”“從嚴”的堅決態度,另一方又體現組織對黨員干部的關心、愛護。1至3月,芒市共開展各類談話1056人(次),其中常規性談話975人(次)、處置性談話11人(次)、調查性談話70人(次)。
同時,為壓實“誰分管、誰談話”責任,芒市紀委監委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的方式,對各級黨委(黨組)開展談話工作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將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陸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