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0日至2月13日,紅河州委、州政府派出10個檢查考核小組,對全州13個縣市、93個部門2017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了檢查考核。日前,紅河州對檢查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并對檢查考核評定為基本合格的單位提出整改要求。
通報指出,2017年,全州各級各部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央和省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一刻不停歇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營造了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和干事創業環境,為紅河州在全省作出“四個更大貢獻”提供了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障。
通報要求,對評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縣市和部門,州委將對其黨委(黨組)或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履責約談,并取消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或分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當年度公務員考核評優資格。對連續兩年被評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單位,除限期整改外,責成其主要領導向州委作出書面檢查。
通報要求,基本合格等次縣市和部門要召開1次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查找存在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實,并于2018年8月底前向州委報告整改落實情況。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于2018年9月底前組織復查驗收,對整改不重視、整改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通報強調,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2018年,全州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持之以恒正風反腐,全面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各項工作,持續鞏固全州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和健康有序的發展環境。(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