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階段,你單位清理上報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你作為會計,請你寫出自述材料,證明所上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春節前夕,昌寧縣召開全面檢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清理、核查工作。
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拉網式清理自查。制定下發《關于全面檢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縣委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黨的十八大以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拉網式清理。各鄉鎮、單位認真對照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80種表現形式,對標對表,重點圍繞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違規配備公務用車、違規發放補貼或福利等問題,開展拉網式清理自查,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限期整改,并將清理自查和整改情況經領導審核簽字后在規定時間內報縣紀委。
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全面核查。為確保清理自查和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縣紀委安排17個派駐機構及10個鄉鎮紀委對所監督單位和本鄉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全面核查,同時派出4個重點抽查組對3個鄉鎮和4個單位進行重點核查,以全面核查和重點抽查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各鄉鎮、各單位所上報清理自查情況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是否存在漏報、瞞報問題進行核查。核查采取翻閱各鄉鎮、單位相關賬目、憑證等痕跡材料,與財務分管領導、財務人員及相關人員談話了解,實地查看等方式進行,同時要求各鄉鎮、單位及財務人員、主要領導寫出自述材料證明所上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對相關物資和經費的用途、去向作出說明,力求掌握真實情況。
從嚴查處典型問題。核查堅持問題導向,著力在發現問題、抓典型上下功夫,在核查中發現清理自查存在瞞報不報、頂風違紀、壓案不查、拒不整改等問題將從嚴進行查處。對發現的問題線索,報縣紀委主要領導同意后,交案件監督管理室分辦。以嚴明的紀律和永遠在路上的韌勁確保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清理、整改工作取得實效,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堅決防止和糾正“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楊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