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書記出席州紀委八屆二次全會并對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部署,州政府組織召開第五次廉政工作電視電話會安排部署政府系統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全年共召開州委常委會20次、州政府黨組會3次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紅河州層層傳導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壓力,推動責任進一步壓實。
層層明確責任,定責壓責。逐級簽訂《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進一步細化考核辦法;修訂完善《領導干部廉潔檔案》《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工作情況記錄薄》,加強自律報告,全程記錄履職情況,強化形成監督自覺;細化分解省、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明確各級各部門工作責任,切實將責任細化落實到單位到個人。
級級監督落實,履責盡責。2017年初,由州委常委帶隊,共派出9個檢查考核組,對各縣市、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了實地檢查考核,由州委領導對基本合格等次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9月下旬,對基本合格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認真落實《云南省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監督辦法(試行)》,加強對“一把手”和權力集中、資金集中的重點部門、關鍵崗位負責人的監督管理,形成“頭雁效應”。督促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州委主要領導與“四套”班子成員和下級負責人提醒談話98人次。全州共有88名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主動報備婚喪嫁娶事宜。
時時嚴肅追責,負責守責。組織開展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情況調研檢查工作,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監督責任不到位的,嚴肅追究責任。2017年,全州共對27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的單位和139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7名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黨員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