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正風肅紀的新部署新要求,近日,玉龍縣印發《中共玉龍縣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
《辦法》從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規范出訪活動、改進新聞報道、厲行勤儉節約、加強督促檢查7個方面分32項,對縣級領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了進一步規范、細化和明確。
在改進調查研究方面,《辦法》強調,要密切聯系群眾,帶頭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多到困難較多、情況復雜、矛盾尖銳的地方,準確、全面、深入了解情況,切實解決基層和群眾的實際困難。《辦法》同時對減少陪同人員、簡化接待工作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在精簡會議活動方面,《辦法》強調,要切實減少各類會議活動,能不開的堅決不開,可合并的堅決合并;要嚴格控制、嚴格審批各類會議活動,未經審批,不得擅自組織;要嚴格控制會議活動規模和時間,不在參加范圍內的人員一律不參加會議;要著力提高會議活動效率和質量,各類會議要注重實效、切實轉變會風。《辦法》同時對會議地點的規范安排、會議活動經費的控制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在精簡文件簡報方面,《辦法》強調,要科學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發文計劃,減少臨時性發文。確需發文的,要從嚴把關,并按一事一報原則報批。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一律不發。《辦法》同時對嚴控發文規格、提高文件簡報的質量和實效等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
在規范出訪活動方面,《辦法》強調,縣級領導出訪需經市委、市政府批準,每次出訪不超過3個國家和地區。《辦法》同時對出訪時間,隨行人員、交通安排等事項進行了明確。
在改進新聞報道方面,《辦法》強調,縣級領導出席會議活動新聞報道,要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同時要進一步壓縮數量、字數和時長。《辦法》同時對全縣性會議活動、重大專項工作、調研活動、外事活動、非外事會見活動等的報道作出了規范。
在厲行勤儉節約方面,《辦法》強調,要嚴格執行辦公用房、住房、用車、交通、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規定;要帶頭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辦法》強調,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關系黨的形象,關系黨和人民事業成敗。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帶頭反對特權、不搞特權,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解決實際問題。要求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涵蓋本鄉鎮本部門各級領導干部的更加具體、更便于操作的貫徹落實措施。縣委辦公室和縣政府辦公室要定期對各鄉鎮各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要建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執行情況作為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依紀依規予以處分。(寸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