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州環境保護督察2018年第2次聯席會議。會議聽取了州紀委監察局關于省委、省政府環保督察組交辦案件的初步處理意見,通報了工作開展情況,提出了工作要求。
會議認為,將環保督察整改方案和整改結果進行公開,是整改工作的必要環節,是人民群眾對全州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整改質量和整改成效的檢驗。截止2017年12月31日這一整改時限,我州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但未將成效向社會公開,整改結果未經人民群眾檢閱,我州的整改工作就不完整。
會議強調,將環保督察整改方案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過程中,既要注重輿論監督,也要注重社會人士的現場檢查監督。各職能部門在接受社會人士現場監督時,要做好接見和答復工作,答復過程中遇到問題要及時與環保部門溝通,共同研究、共同應對。
會議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堅定政治站位,堅持問題導向,嚴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對標整改到位,自覺接受社會人士的現場監督及答復工作;宣傳部門要及時對接,按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將我州整改方案在州級各主流媒體進行全文公開,制定輿情應急預案,做好輿情監控工作,一旦發現輿情及時與州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溝通,做好應對工作;州直各部門要認真分析環保督察整改涉及的敏感問題,有序推進整改重點難點,積極與各縣(市)人民政府對接,指導各縣(市)做好信息公開工作。(肖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