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麗江市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嚴格落實《麗江市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實施意見》《麗江市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第一種形態工作辦法(試行)》。2017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紅紅臉、出出汗468人次,占60.94%;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222人次,占28.91%;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46人次,占5.99%;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32人次,占4.17%。對全市各級各部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突出問題進行自檢自查,主要采取“四種形態”進行教育提醒、各級各部門自行整改的方式進行處理,進一步保護干部、規范工作。
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接受信訪舉報586件(次),同比下降3.62%;處置問題線索584件,同比增長20.16%;立案審查265件324人,同比增長21.56%和40.26%,其中縣處級19件19人,鄉科級57件82人,嚴肅查處了玉龍縣原副縣長和嘉樂貪污公款案等案件;共問責110件185人、10個黨組織,其中縣處級22人,科級116人,其他人員47人;“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問責6件6人、3個黨組織。全市65個鄉鎮(街道)全部消除執紀審查空白。
組織開展“案件質量檢查和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回頭看”活動,督促整改問題81個。采取“集中培訓”“案件下鄉”“以案代訓”等方式,指導幫助縣鄉紀委具體辦案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和案件質量,確保執紀審查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組織開展涉案款物專項檢查,及時督促整改突出問題。按照“全覆蓋、除隱患、重實效”的要求,扎實抓好執紀審查安全工作,確保責任落實、措施到位。(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