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華坪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在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第一種形態上下功夫,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充分體現“嚴緊硬”態度、“治未病”思想、“護森林”理念,不斷筑牢黨員干部遵規守紀思想防線。
壓實主體責任。把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作為實踐“第一種形態”的“牛鼻子”來抓,把紅紅臉、出出汗列入主體責任清單,作為“第一責任人”職責的重要方面、責任制檢查的重要內容、主體責任報告的重中之重。進一步明確推動黨內關系正常化、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等,由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委研究決策和組織實施。2017年度,縣委常委班子成員約談鄉鎮、部門“一把手”699人次,縣紀委、鄉鎮、部門黨委(黨組)書記開展提醒談話994人次,責令檢查15人次,通報57人次。
明確操作機制。出臺《華坪縣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第一種形態工作辦法(試行)》,嚴格標準、規范程序,明確“第一種形態”運用情形,推動實踐“第一種形態”依據更全;細化操作流程,推動實踐“第一種形態”抓手更硬;精準分類處理,推動實踐“第一種形態”成效更足。加強督促指導,堅持問責不手軟,對搞形式、走過場的堅決予以通報批評;對該紅臉沒有紅臉導致“樹木”小病不治拖成大病的,倒查追責,嚴肅處理,對典型問題進行定期通報曝光,以問責的常態化倒逼“第一種形態”的常態化,實現管黨治黨全面從嚴。
延伸監督觸角。以強化日常監督管理作為實踐“第一種形態”最主要最有力的抓手,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防止錯誤小變大、單成多。把實踐“第一種形態”的要求貫穿于日常監督、信訪監督、巡察監督等各項監督工作之中,前移監督關口。在巡察監督中,建立健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立察立談、立察立改等機制,對巡察發現的干部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輕微問題,責成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約談提醒并簽字背書。
強化系統思維。充分發揮“四種形態”有機整體,層層遞進、相輔相成、寬嚴相濟、共同發揮作用,精準使用“后三種形態”特別是“第四種形態”,提升談話函詢、批評教育說服力和震懾力,達到敲山震虎的效果。把“四種形態”作為監督執紀工作的方向指引,準確把握各種形態之間的轉換條件和目的。2017年談話函詢轉初核7件,初核轉立案39件,重處分14人,移送司法機關2人。強化執紀問責,執紀一把尺子量到底,問責一根鞭子甩到底,做到“四種形態”一起抓、“四個輪子”一起轉,實現懲處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政治和社會效果。(羅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