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了解受到黨紀政務處分人員的思想和工作狀況,掌握其認錯態度和改正錯誤的情況,今年以來,云南省昌寧縣紀委監委組織對該縣2017年以來受到處分且仍在處分期內的67名黨員干部進行回訪教育。
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則,昌寧縣紀委監委出臺回訪教育暫行辦法,根據黨員干部受處分情況,分類別、分對象制定回訪教育方案。通過看回訪對象的實際表現、整改情況,看所在黨組織、同事評價,開展談心談話等方式,做好回訪教育工作。同時,該縣完善回訪教育情況登記等制度,建立回訪教育工作檔案,進一步規范回訪教育工作。
該縣將回訪教育工作與督促發案單位整改工作相結合,督促發案單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在開展回訪的同時,還結合實際加大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力度,著力達到“回訪一人、教育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
“對受處分黨員干部開展回訪教育是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職責。通過回訪教育,讓受處分人員發自內心地知錯、悔錯、改錯,放下包袱再出發,激發干事創業的精氣神,真正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昌寧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穆冬梅 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