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昧著良心以每戶500元的標準向涉及危房改造的農戶收取保證金,我知道早晚得出事,只是沒想到來得這么快,最終嘗到了自己釀的苦果,后悔呀!”近日,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瓦馬鄉原副主任科員饒明華談及自己犯下的錯誤時后悔地說。
原來,2010年至2013年,饒明華在擔任隆陽區瓦馬鄉人大副主席分管鄉危改辦工作和擔任副主任科員具體負責鄉危房改造工作期間,在無任何政策依據的情況下,私自與瓦馬鄉21個村協商后,以每戶500元的標準向涉及危房改造的農戶收取保證金共計23.4萬元。饒明華收取保證金后,部分返還給各村用于危房改造工作開支,部分用于鄉危改辦材料復印費、油費、伙食費及差旅費等工作開支和個人生活開支。2018年2月7日,饒明華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職處分,副主任科員職務被撤銷,重新明確為科員,違規收取的保證金全額退賠給農戶。
這是保山市今年查處并在全市范圍內通報曝光的一起扶貧領域腐敗問題。
今年以來,保山市紀委監委將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作為信訪受理、執紀審查、通報曝光和問責追究的重點,為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提供紀律保障。3月,下發了《保山市持續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對扶貧領域存在的貪污挪用、虛報冒領、截留私分、優親厚友、雁過拔毛、強占掠奪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及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開展大力整治。同時,完善線索排查、舉報獎勵、線索移交、線索處置、問責追責、報告通報六項工作機制,著力提高專項治理工作成效。
據悉,今年以來,全市共立案審查調查扶貧領域案件21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0人。(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