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口縣出臺《關于加強河口縣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對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督全覆蓋相關制度,筑牢監督網絡打下堅實基礎。
《意見》從總體要求、機構設置、職責權限、監督權限、工作關系、管理保障、組織領導等方面對縣紀委派駐機構提出了具體要求。
《意見》指出,派駐機構要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任務,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以嚴明的紀律確保中央、省、州縣委政令暢通;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的關系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縣一級黨和國家機關黨組織要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派駐機構履行對駐在部門的監督責任。派駐機構要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不承擔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履行主體責任相關的日常工作。
《意見》要求,要突出監督重點、抓住“關鍵少數”。派駐機構監督重點對象是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科級干部和一般干部,著力加強對駐在部門本級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督。
《意見》對有效整合紀檢監察力量,實現對72個縣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監督全覆蓋,有力地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榮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