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馬關縣紀委通過優化機構設置、強化制度建設、完善目標考核,著力提升對派駐機構的領導和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派駐機構“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
優化機構設置,實現派駐監督全覆蓋。制定下發《關于加強縣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以及《關于全面落實縣紀委向縣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為穩步推進派駐紀檢機構開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按照全面派駐、分類設置、職能明確、權責一致的原則,撤銷縣紀委派出紀工委5家、縣紀委派駐紀檢組2家,不再保留10家縣一級黨和國家機關等單位本級內設紀檢監察機構,縣紀委共設立15個派駐紀檢組、1個派出紀工委,不斷增強監督實效,有效實現對58家縣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
聚焦主責主業,彰顯派駐監督專屬性。通過推進派駐機構改革,明確派駐紀檢機構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不承擔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派駐機構可以對駐在部門紀檢監察工作業務進行指導,但不能插手干預或包辦、代辦駐在部門內部紀檢監察自身的工作,使得派駐機構的外部監督職責和駐在部門的內部監督職責更為清晰,分工更為明確,監督更為有力。
提升能力水平,淬煉紀檢干部硬功夫。按照“內部挖掘、盤活存量、精簡高效”的原則,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將派駐機構的人員編制、任免調配、教育培訓、年度考核、輪崗交流等收歸縣紀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建立派駐機構工作目標考核體系,明確責任分工、豐富考核形式、細化計分標準、完善指標體系,將信訪舉報受理、執紀審查、線索移交處置等納入考核內容,實行領導評價與干部評分相結合,日常監控與定期檢查相結合,充分發揮導向、評價、激勵作用,有效調動派駐紀檢組依法履職、主動監督的積極性。(戚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