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紅河縣嚴把干部選拔任用政治關廉潔關,認真回復廉政審核意見,嚴明組織紀律、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年初,對全縣500余名鄉科級干部的個人和重要社會關系財產情況、任職經歷、廉潔從政情況建立一人一檔《干部廉政檔案》,全面掌握縣管干部的基本信息、廉政情況,為縣委做好選人用人工作奠定了扎實基礎。同時,由縣委組織部牽頭,聯合縣紀委、審計、國土、住建等部門,按照縣管干部人數10%的比例隨機對50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進行抽查核實,對26名存在少報、漏報、隱瞞不報的領導干部作出通報,其中對3名領導干部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作出檢查,對3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誡勉談話處理,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收到各鄉鎮各部門黨風廉政意見征求函后,縣紀委迅速啟動“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流程,及時征求縣紀委信訪室、黨風政風監督室、案管室等相關室意見,確保意見回復全面、如實、準確。截至目前,共進行廉政審查184人次、26個單位,其中,經廉政審核存在問題被取消干部任用1名,取消平級重用1名,對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評定為不合格的1個單位領導班子進行組織調整,充分發揮了黨風廉政意見回復的作用。
同時,該縣將領導干部提拔任用與廉政教育相結合,堅持逢提必考,以考促學,圍繞《廉政準則》和黨內法紀條規等內容,對新提任領導干部開展廉政考試。縣管科級干部提拔、交流任職,由縣紀委書記和縣委組織部部長對新提任領導干部和平級重用領導干部開展集體廉政談話。利用每年舉辦的科級干部培訓班開展反腐倡廉專題教育培訓,著重對黨內廉政法規、法治建設、作風建設等有關規定進行專題學習,進一步增強黨員領導干部的廉潔從政意識,提高黨員干部的拒腐防變能力。今年以來,該縣共對39名新提任領導干部作了集體廉政談話,對12名平級重用交流的領導干部作了任職廉政談話;先后開展2期科級干部反腐倡廉專題教育培訓,組織開展參觀警示教育基地12批次500余人,對4個案發單位班子成員開展警示約談。(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