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為強化對處級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深入推進文山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文山市3個街道和東山彝族鄉采取“四個一”做好轄區872名處級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工作進社區。
召開一次會議。根據《中共文山市紀委關于轉發<中共文山州紀委關于處級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工作進社區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該市3個街道和東山彝族鄉高度重視,及時召開處級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進社區工作會議,認真研究部署監督工作進社區方案。
撰寫一個方案。結合街道和鄉鎮的實際,根據處級干部居住的情況認真撰寫處級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進社區工作實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確領導小組人員的工作職責、監督的內容以及監督過程中要注意的事項等,確保社區好監督、能監督,并且監督出成效。
搞好一次培訓。就處級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進社區工作,專門召開了社區書記、主任、紀委書記、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的培訓會議。強調村(社區)干部嚴格按方案規定的10個方面內容開展好監督工作,不能隨意擴大監督面,不能縮水監督面,更不能以監督為幌子打擾干部的生活。要嚴守保密紀律,做好保密工作,嚴禁私自泄露領導干部的個人信息。
做好一次排查。該市3個街道和東山彝族鄉根據州紀委提供的處級干部名冊,認真按照監督方案以及培訓的相關要求,對轄區處級干部的基本情況進行排查核對,做到排查工作到社區、到小區、到樓棟、到個人,確保排查工作全覆蓋。
同時,該市3個街道和東山彝族鄉結合工作實際,通過聘請監督信息員,設立監督意見箱,定期走訪群眾,通過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徑了解和掌握處級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生活。并指定專人負責上報處級干部的監督情況,做到監督工作有抓手、有載體、有方法、有人員,確保監督工作常態化。(張國英 胡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