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縣以“教育、管理、監督”為抓手,不斷加強紀檢干部自身建設,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干部隊伍,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抓教育,常點“明燈”。通過以會代訓的方式,強化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教育培訓。每三年舉辦一期全縣范圍內的新當選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任前培訓。5個鄉鎮(街道)紀(工)委結合實際制定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考核辦法,對主任的考核標準單列。每季度召開一次監督委員會主任會議,學習相關考核標準、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內容、流程。適時邀請鄉鎮(街道)農經、司法、信訪等站所業務骨干,結合農村實際情況,對財務、法律、國土、法律等重點專業知識進行集中講授。年底,按照考核要求嚴格考核,對不合格的及時通報。
抓管理,常閃“黃燈”。開展好經常性的談話談心,筑牢思想防線。每年至少1次由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與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交心談心,監督委員會主任則與其他成員交心談心,教育督促村(居)務監督委員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同時要求,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與基層群眾談,及時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為村(居)務監督工作的開展營造和諧的外部環境。做好制度建設,增強監督實效。以制度促“硬件”規范化建設,落實好《華寧縣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建設意見》,確保監督委員會有牌子、有公章、有場所、有制度、有記錄等;以制度促監督流程化,統一下發村級組織運行流程圖、村(居)務監督工作流程等,使監督規范化、可操作,提升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的綜合效果。
抓監督,常亮“紅燈”。全縣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重點對村級黨風廉政建設、村務黨務公開、村集體三資、村級事務建設等開展監督。通過每季度一次的監督委員會主任工作例會匯報,發現和掌握監督委員會成員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及時督促,對風險環節及時提醒。同時,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聽取住村干部和村兩委負責人的情況反饋,掌握監督委員會成員完成本職情況,對履職不到位的該通報的通報,該組織處理的嚴肅處理。2016年,全縣共查處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違紀案3件3人。運用平時檢查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實行考核與獎懲掛鉤,提高了每位監委會成員對紀律和崗位的敬畏,增加了工作榮譽感和使命感,在農村黨員干部中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的意識增強。(付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