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出臺了《昭通市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吏要求,在充分關心愛護非領導職務干部的同時,要求他們守紀律講規矩,在工作崗位上充分發揮積極作用。
《辦法》明確了全市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主要承擔的工作職責。由單位黨政正職改任非領導職務的干部主要積極參與市委、市政府重大課題調研,各類重大活動、重點項目、重大產業、重要工作的檢查督促,干部考察,巡察,聘任為某項工作的“指導員”“督察專員”,以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由單位管理的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可分管或協助單位領導聯系某一方面的工作,承擔單位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以及參與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辦法》強調,全市各單位要從嚴管理非領導職務干部,為其安排適當工作,明確職責任務,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適當組織教育培訓,對其履職盡責、發揮作用、遵守紀律等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督促其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因單位管理不力,導致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不正常上下班、不履行職責、不遵守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相關規定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問責處理。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如不服從市委、市政府或單位工作安排,講條件、找借口、推諉扯皮;自由散漫,我行我素,不正常上下班,經常遲到、早退甚至曠工;無事生非,編造謠言,拉幫結伙,影響單位及領導班子團結等情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及時與其談心談話,指出不足,促其改正;經單位主要負責人談話后,仍不改正的,要及時向上級組織報告相關情況,涉嫌違紀的,嚴肅處理。
《辦法》還對全市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請銷假事宜和年度考核相關內容進行了明確。
據悉,該市于5月26日組織召開全市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工作座談會,對《辦法》的制定與實施進行再強調,要求非領導職務干部要站在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的高度,充分領會市委要求,從思想上、行動上與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覺落實好《辦法》相關規定;要不忘初心、感恩組織,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繼續從嚴要求自己,堅持“退職不退崗、退休不脫黨”,站好工作的最后一班崗;要繼續發揚優良作風和奉獻精神,做好年輕干部的傳幫帶工作;要強化責任擔當,自覺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積極發揮余熱,為昭通更加美好的明天作出應有的努力和貢獻。各單位要主動承擔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服務職責,為他們提供必要的服務保障,促進其作用發揮。(王仁群 鄭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