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尋甸縣紀委創新管理方式,不斷強化機關內部管理,通過“四步”考核,著力打造一支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干部個人自考。制定《尋甸縣紀檢監察機關干部綜合量化考核評價辦法(試行)》,將各部室的目標任務分解到每個人、每個月,要求每名干部月初制定每月工作計劃,每天詳細記載工作日志,實行痕跡管理。按照“周清月結”工作要求,對照月初工作計劃,一周一小結,每月一總結,根據工作成效進行自我考核,填寫考核分數及等次。
部室成員互考。各部室的同志在每周填寫工作日志后,由各部室負責人將各自的工作日志交由部室成員進行交叉考核,成員之間根據平時表現及工作情況,結合工作日志自考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予以考核認定,并將互考分數及等級記載在被考核人的工作日志上。
領導分級考核。按照干部管理層次,各部室成員的工作日志每周交由部室負責人考核,部室負責人的工作日志交由分管常委考核,分管常委的日志交由分管副書記考核,最終,分管副書記的日志交由縣紀委主要負責人考核,形成層層考核,階梯評價的格局。
集體討論考核。在前“三考”的基礎上,每名干部的工作日志被分級進行考核并定相應的等級,年終,干部個人及部室負責人分別填寫《個人年度工作業績登記表》和《部室年度工作業績登記表》,并將填寫好的登記表提交紀委常委會進行討論考核,作為干部及部室年度考核成績的重要依據。
“通過采取‘四步’考核,分級管理,有效激勵了干部的工作熱情,不斷提升了干部的內在動力。”該縣紀委負責人表示。(張媛媛 張興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