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嚴格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和監督,近日,通海縣31名紀檢監察干部集體向組織“亮家底”,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組織監督。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公積金、股票、稿費收入情況;房產、私家車、個人存款、債權債務及各項經營投資收入;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子女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通婚以及配偶及子女移居國(境)外等是此次紀檢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主要內容。
許多紀檢監察干部都把這次“亮家底”看作是一次考驗。在通海縣紀委副書記楊勇運眼里,“‘亮家底’不僅是壓力,更是動力”。他說,“我們向組織交底,就能更好開展工作。”
據了解,為保證報告事項的真實性,通海縣紀委要求,領導干部要親筆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并在報告“承諾”欄簽名,保證填報內容真實完整,所有科級紀檢監察干部的個人事項報告表均由紀委書記審核簽字。
針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通報批評或誡勉、調離崗位、免職等處理措施。此外,紀檢監察干部在每年集中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后,如有“家事”“家產”發生變化的,都要在事后30天內填寫《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變化情況報告表》并按照規定另行報告,以形成工作常態。(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