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蒗縣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寧蒗縣鄉鎮紀委書記、副書記、紀檢專干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和《寧蒗縣紀委派駐紀檢組長、縣直部門紀委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兩份文件,嚴格按照規定嚴把紀檢監察干部“準入關”。
嚴把條件關。鄉(鎮)紀委書記、副書記、紀檢專干和縣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縣直部門紀委書記提名人選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基本條件和資格,必須是中共正式黨員和公務員身份,政治上靠得住、群眾公認,敢于監督、善于監督。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注重從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表現突出的優秀干部中選拔。
嚴把儲備關。鄉(鎮)紀委書記、縣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縣直部門紀委書記提名由縣紀委會同縣委組織部、鄉(鎮)黨委等有關方面,掌握備用人選,為提名提供人員儲備。鄉(鎮)紀委副書記、紀檢專干和其他一般干部提名縣紀委會同鄉(鎮)黨委、相關部門等有關方面,掌握備用人選,為提名提供人員儲備。
嚴把程序關。鄉(鎮)紀委書記和縣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縣直部門紀委書記提名和考察以縣紀委會同縣委組織部為主,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提名和考察。鄉(鎮)紀委副書記、紀檢專干和其他一般干部提名和考察以縣紀委會同鄉(鎮)黨委、相關部門為主,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提名和考察。提名和考察主要通過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個別談話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提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
嚴把任職關。鄉(鎮)紀委書記和縣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縣直部門紀委書記的任免程序根據考察情況,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提出任用建議,向縣委報送請示,由縣委組織部按照干部任免程序有關規定辦理。鄉(鎮)紀委副書記、紀檢專干和其他一般干部的任免程序根據考察情況,由縣紀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后,按照干部任免程序有關規定辦理。(馬明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