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紀委充分發揮監督執紀職能,從嚴把好干部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等“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實事求是評價干部廉潔情況,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帶病評先評優”。
嚴把線索排查關。充分發揮監督舉報平臺作用,建立來電、來信、來訪、網絡“四位一體”的監督舉報機制,加強對黨員干部違紀問題線索管理、分析研判和清理排查,準確把握黨員干部廉政狀況,為進行“黨風廉潔意見回復”打下堅實基礎。
嚴把廉政審查關。相關職能室(部)結合工作職責,嚴格審查被征詢對象近3年廉潔自律情況,重點審查有無信訪舉報及調查、處理情況;有無受到談話提醒、約談、函詢、誡勉談話情況;有無受到黨紀政紀處理情況;有無“四風”問題等方面情況,透過現象看本質,防止以才蓋德、以功掩過。
嚴把審查意見關。嚴格執行審查工作程序,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評判黨員干部廉潔情況,各室(部)對問題黨員干部提出的審查意見一針見血,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向組織提供真實、全面的廉政審查意見,充分發揮好“黨風廉潔意見回復”的作用。
嚴把責任追究關。回復工作層層簽字把關,全程留痕備查,對“黨風廉潔意見回復”中隱瞞或夸大事實、弄虛作假,造成審查結論失實的,加大問責力度,強化責任追究。對玩忽職守、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的,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
去年對擬提拔任用(含屆末換屆領導班子成員)289人(次),擬提名為省州縣人大代表404人(次)、縣政協委員737人(次),擬評先評優(含年度考核)8個單位、165人(次)進行了廉政審查,建議7名領導不作為縣人大代表提名人選,2名領導干部不作州人大代表提名人選,1名領導干部不作為政協委員提名人選,4個單位不作為評先評優集體。 (徐文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