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縣紀委羅列“任務清單”、找出“負面清單”、設計“考核清單”,加強對威信縣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促進“三轉”要求良好運行,運用好“四種形態”,嚴防“燈下黑”,著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團結的反腐“鐵軍”。
羅列“任務清單”,強化責任擔當。威信縣紀委將紀檢監察重點工作細化,列出了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強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落實“兩個責任”、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和民生資金使用情況監督、“四風”問題整治、廉政文化建設、查辦案件等24項具體任務,每項任務都明確牽頭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確保每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找出“負面清單”,厘清履職界限。嚴格落實“三轉”要求,再次厘清履職界限,充分發揮紀委監察局監督執紀問責作用。明確界定了鄉鎮紀委書記、縣直部門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得具體分管農業、衛生計生、招商引資、征地拆遷、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其正確履職的工作,不得具體分管人事、財務、物資采購、項目審批等與紀檢監察工作無關的業務工作;明確界定派出紀工委書記、副書記和監察分局局長不得參與縣紀委監察局已經退出的各類議事協調會議,不得參與對口聯系部門的物資采購、工程項目招投標、工程合同簽訂、項目竣工驗收等職能部門主責范圍內的工作。
落實“考核清單”,彰顯嚴管厚愛。建立鄉鎮紀委書記、縣直部門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和派出紀工委書記履職考核制度,按照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列出考核清單,重點考核“任務清單”完成情況,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個人評優評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同時,強化責任追究,對沒有完成“任務清單”工作目標以及不作為、不正確履職,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情節較重的,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調整崗位;情節嚴重且構成違紀的,嚴肅追究黨政紀責任,堅決杜絕“燈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