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麗江市紀委消息:麗江市玉龍縣政府原副縣長和嘉樂,紀律意識淡漠,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套取財政資金后進行私分,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2017年8月30日,和嘉樂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