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預備黨員能進行立案調查嗎?
網友“廉潔花都”:《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較輕,可以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黨組織應當對其批評教育或者延長預備期;情節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請問,根據該條款,預備黨員違紀的,是否只能進行組織處理,不能立案調查?
中央紀委法規室: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根據黨章第七條規定,預備黨員的義務同正式黨員一樣,也必須遵守黨的紀律。黨組織發現預備黨員有違紀行為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可以按照執紀審查相關規定進行立案審查,并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視情作出“批評教育”、“延長預備期”或者“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等處理。
2.黨員轉正后發現預備期違紀如何處理?
網友“李杜之風”:黨員預備期違紀,轉正后被發現,該如何處理?
中央紀委法規室:根據黨章第七條規定,預備黨員的義務同正式黨員一樣,必須遵守黨的各項紀律。黨員轉正后發現預備期違紀,黨組織可以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