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玉溪市委統一部署,自2017年11月20日起,玉溪市委7個巡察組分別對市國土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市撫管局、市移民局、玉溪一中、玉溪農職院、市婦聯、市殘聯9個單位開展30天的巡察。
巡察的主要對象是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巡察的主要任務是對巡察對象尊崇黨章、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重點是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的情況,著力發現巡察對象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選人用人方面存在的問題。按照省委要求,把脫貧攻堅情況、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及招投標工作列為本輪巡察的重要內容。同時,結合部門工作實際,對涉及民生、重大項目、重點工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了解,推動問題解決。
據悉,玉溪市委巡察組將綜合運用聽取工作匯報、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受理信訪舉報、走訪調研等方式開展工作。市委巡察辦通過報紙、網站等媒體面向社會公布了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由各巡察組受理反映被巡察單位及下屬(下級)單位領導干部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
(楊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