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巡察工作,審議通過《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
為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決策部署,聚焦全面從嚴治黨,推動四屆市委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制度和《云南省委巡視工作規劃(2017—2021年)》,結合麗江市實際,制定《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
《工作規劃》由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大部分組織成。總體要求中明確了開展巡察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完善巡察工作體制機制、統籌謀劃巡察工作目標任務、創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巡察發現問題的能力、加強巡察成果綜合運用。
《工作規劃》要求,要深化政治巡察戰略定位,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全面從嚴治黨,查找政治偏差。發揮政治巡察戰略作用,通過巡察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作風上、制度上推動解決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發揮標本兼治的戰略作用,推進構建良好的政治生態。要在本屆市委任期內每年開展3輪,每輪至少選取6個單位進行巡察,并根據省委和市委的要求適時進行調整。從2018年起,適時按比例開展“回頭看”,在2021年第四屆市委屆滿前,實現市委管理的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實現巡察全覆蓋,根據工作需要,對所屬縣(區)的巡察對象開展巡察。要采取板塊輪動、常規巡察、專項巡察、交叉巡察、巡察“回頭看”、“點穴式”巡察、“機動式”巡察、延伸巡察、“一托N”巡察、“一加N”巡察等方式,分年度細化落實巡察工作任務,使巡察節奏更快、效率更高、震懾作用更大。要堅持問題導向,牢固樹立有重大問題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如實報告就是瀆職的觀念,把敢于發現問題、如實反映問題、推動解決問題作為衡量和提升巡察質量的首要標準。聚焦巡察重點,堅持以下看上,突出“關鍵少數”,透過現象看本質,重點監督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重點關注黨委(黨組)的領導作用發揮、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等情況,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領導觀念淡薄、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等問題。
《工作規劃》明確在開展巡察工作的保障措施方面,要強化組織領導、協調配合、整改責任、隊伍建設、宣傳教育等,確保巡察工作高效進行。(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