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理州始終堅持把有效解決問題作為巡察的落腳點,針對巡察發現的問題,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切實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通過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清單、對賬銷號等方式,推動存在問題有效解決。
針對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督促相關部門優先辦理,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進行處置;針對巡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向州委、州政府及有關部門反饋,提供決策參考,督促研究辦理;對巡察成果運用進行跟蹤問效,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在聽取每輪巡察工作匯報的同時,聽取上輪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和移交問題線索辦理情況匯報,推動巡察發現的問題和線索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交代。
認真落實省委巡視辦《關于持續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對照省委巡視反饋的263個問題,逐項梳理,自查自糾,按照已經整改、正在整改、尚未整改三類羅列,及時作出回應。對整改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顯和需要長期整改的問題,制定了繼續整改方案,深入持久地抓好整改。突出抓好中央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以問題為導向,把自己擺進去,成立州委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制定下發大理州細化整改方案,提出5個方面21條細化整改措施,各項整改任務全面落實并向縱深推進。
截止目前,州委共開展四輪巡察,完成對3個縣、15個州級單位黨組織的常規巡察,正在對5個縣、7個州級單位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前三輪巡察共發現問題310個、問題線索52件;在已辦結的問題線索中,函詢7人,問責5人,立案審查5人。(馬曉玲 趙銀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