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雙版納州制定《中共西雙版納州委巡察組后勤保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加強巡察工作制度化管理和日常管理服務,為巡察工作“保駕護航”,不斷推動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
《辦法》共有十二條,分別對后勤保障的對象、服務事項、報銷程序和要求情況作了明確規定。
《辦法》明確,后勤保障辦法服務事項主要包括巡察工作經費落實,辦公場所協調,辦公設備和辦公用品配備、發放、維護,巡察期間差旅費報銷、誤餐補助的發放等。
《辦法》要求,巡察組實行集中辦公統一管理,每個巡察組設一名聯絡員,每輪巡察動員會結束后,由各組聯絡員填寫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領用清單,公示手機費用由巡察辦統一充值,使用人應及時報告使用費情況。
《辦法》強調,聯絡員應認真統計巡察期間的食宿記錄,每輪巡察結束前,與被巡察單位、駐地單位共同核定食宿天數及金額,填寫食宿費用明細表并簽字蓋章,結清相關費用。各巡察組應在撤離后三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巡察結束后,各巡察組聯絡員應及時將領用的電腦、公示手機、筆記本等辦公設備、用品交回巡察辦,由巡察辦作維護和保密化處理后備用。制定《辦法》,是西雙版納州委高度重視巡察工作,夯實巡察基礎保障,聚集業務人員能量,切實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實現巡察全覆蓋的具體舉措,為巡察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后勤保障。(周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