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在總結首輪巡察工作經驗基礎上,第二輪巡察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共發現5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存在問題67個。
第二輪巡察工作由縣委巡察辦統一制定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確巡察時間、內容、對象、方式、程序。同時明確5個巡察組的巡察時間,實行統一進駐時間,要求各巡察組在25天內結束巡察工作,并對巡察組、巡察工作人員及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提出了紀律要求,有力推動了巡察工作的有序開展。緊盯領導班子及成員,重點巡察其領導班子及成員特別是黨組織“一把手”在全面從嚴治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執行有關規定等方面的情況。緊盯機關及下屬基層單位黨員干部,重點巡察機關、站所主要負責人、重要崗位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執行黨的紀律等方面的情況。
注重巡察工作方式方法。認真“聽”,通過召開動員會、座談會及列席被巡察單位黨工委會等相關會議,著力發現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有關問題線索。深入“談”,與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等143名干部群眾開展談話,全方位了解被巡察單位和領導干部存在的突出問題。著重“查”,通過查閱被巡察單位財務賬目、文件資料、檔案、會議記錄等,著力發現被巡察單位在基層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資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干部“評”,通過開展民主測評、問卷調查的方式了解相關情況。共發放民主測評表219份,發放問卷調查表219份,收到意見建議78條。
目前5個巡察組已經全部反饋結束,要求被巡察單位照單全收,梳理問題清單,一一對應問題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督促整改落實,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做好問題線索的分類移交,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促使巡察成果運用得到充分發揮。(陳云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