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政治巡察效果,強化全面從嚴治黨,南澗縣委采取五方面的制度措施,扎實推動首輪巡察整改工作,切實讓巡察成果落地生根,持續(xù)釋放巡察震懾力。
反饋“雙向制”,壓實整改責任。巡察發(fā)現的問題,不僅向被巡察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反饋,同時抄送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實行“雙向”反饋。整改工作中,明確被巡察黨組織承擔巡察整改主體責任,要求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字背書接收反饋意見,落實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
問題“清單制”,明確整改任務。縣委巡察辦將首輪巡察發(fā)現的各項問題分類建立“問題清單”,由縣委巡察組“一對一”提出整改意見。被巡察黨組織對照“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實行銷號整改,確保在規(guī)定時限內完成整改任務。
督促“聯(lián)動制”,推動整改落實。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專題研究部署,明確整改方向;縣委“五人小組”及時與有關干部進行談話,強化整改責任意識;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親自過問整改情況,幫助協(xié)調復雜問題;縣委組織部、縣紀委、派出紀工委認真監(jiān)督檢查,促進整改落實;縣委巡察辦及巡察組全程指導整改工作,確保巡察反饋問題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結果“評價制”,促進形成長效。在被巡察黨組織及主要負責人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雙報告”的基礎上,各巡察組分別對被巡察黨組織的整改情況進行實地檢查,并作出整改評價,提出明確意見,指導被巡察黨組織形成長效機制,推動工作提升。
情況“公開制”,發(fā)揮震懾效應。巡察發(fā)現的主要問題及巡察整改情況均實行“雙公開”,即既在黨內進行嚴肅通報,又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該縣首輪巡察共發(fā)現問題57個,反饋問題57個,針對巡察發(fā)現問題制定整改措施110條。通過情況公開,切實接受社會監(jiān)督,增強群眾信心,促進整改提高,形成震懾效應。(馬杰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