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市紀委出臺《關于健全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問題線索處置工作機制的通知》,通過建立線索排查和移交、線索處置、問責追責、通報曝光的機制,進一步加大對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監督執紀問責的力度,為確保全市旅游市場秩序實現根本好轉,有效凈化旅游市場環境,提升麗江旅游良好形象,提供堅強的紀律作風保障。
排查發現問題。對照《云南省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和《麗江市貫徹落實云南省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實施方案》,對工作部署、具體措施、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任務落實等情況進行排查。對照省紀委監察廳《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監督執紀問責的通知》和市委辦市政府辦《加強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常態化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對整治工作中失職失責,違反整治工作“十嚴禁”紀律要求等問題進行排查。
線索及時移交。縣(區)和鄉(鎮)紀委負責排查本地區涉旅問題線索,市直涉旅部門負責排查職責范圍內的涉旅問題線索,形成問題清單,每月3日前,移交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市旅發委要在季度考評結束后,及時將對縣(區)旅游綜合監管季度考評情況報送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市紀委信訪室對涉旅問題線索信訪舉報梳理匯總,每月8日前,摘要移送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巡察機構要將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巡察監督范圍,每輪巡察結束后及時將涉旅問題線索移交同級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處置明確時限。對整治工作中發現嚴重涉紀涉腐行為,或因黨員干部紀律作風問題引發惡性旅游事件等情況,應當在24小時內向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并啟動核查程序,情況緊急、需紀檢監察機關立即配合采取措施的,應在1小時內首報;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報告、提出處置意見;作出處理決定后3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政風監督部門上報處理情況。上級督辦、轉辦、轉送的涉旅紀律作風問題線索,一般在收到問題線索的2個工作日內啟動調查核實程序,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作出處理決定后3各工作日內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政風監督部門上報處理情況。
追責不留死角。在省旅游綜合監管季度考評中,連續3次處于后3位的縣(區),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對縣(區)政府主要領導進行約談;連續3次處于末位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按干管權限,對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人員視情節給予通報或誡勉問責;在市旅游綜合監管考評中,根據領導小組的考核結果,給予相應處理。發現整治工作流于形式,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不細化具體整治措施,沒有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務的;對整治旅游市場突出問題不力、旅游者投訴率居高不下、安全隱患突出的;對監管不力,造成旅游秩序混亂、發生惡性旅游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紀檢監察機關在督促有關地區和主責部門及時依法依規處理當事人的同時,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在全市旅游市場秩序整治中,對紀檢監察機關、派出機構和職能部門應發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而未發現的,以及發現后不報告、不處置、不整改、不移交的要嚴肅問責。
曝光形成常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政風監督部門負責定期收集梳理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中的違規違紀典型案例,每季度通報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指出存在問題,分析問題原因,提出工作要求,釋放嚴格監督執紀問責的強烈信號,發揮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謝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