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嵩明縣紀委進一步強化信訪舉報問題線索的管理力度,嚴抓“七個環節”,促信訪問題線索實現閉合管理,確保信訪問題線索“零拖延”“零遺漏”“零丟失”“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年初至今,縣紀委共受理群眾舉報136件(次),分流轉辦136件。目前已辦結102件(了結52件、談話函詢43件、初步核實4件、擬立案3件),正在辦理38件。
受理環節歸口統一。縣紀委對收到的信訪舉報、問題線索進行嚴格歸口登記、歸口管理。信訪室統一受理群眾信訪舉報件,集中統一登記,認真分析研判信訪舉報內容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制作“信訪擬辦單”,報經協管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三級審批。全部于當日內登記錄入監督執紀信訪系統,切實做到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受理零遺漏、零拖延。
轉辦環節流程規范。以“信訪擬辦單”“信訪轉辦單”為流程指引,嚴格按照領導三級審批同意的“信訪擬辦單”中的擬辦意見、批示意見、批示時間等內容于一周內進行分流轉辦,同時對信訪件轉辦工作臺賬資料實行登記式、記號式管理。將反映村組干部信訪件轉鎮(街道)紀(工)委辦理;將反映縣管科級干部、領導批示、重要信訪件、上級要結果信訪件轉縣紀委案管室,由案管室再次進行分流轉辦。
辦理環節時限明確。為強化信訪轉辦件的辦理實效和質量,縣紀委明確信訪舉報問題線索辦理時限。要求鎮(街道)紀(工)委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承辦的信訪問題線索;對信訪反映問題疑難復雜、跨年度時間較長,未能按時限要求辦結的,嚴格按執紀規則相關規定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延期不超過30日。
督辦環節適時跟進。縣紀委對基層紀檢機關承辦的信訪件,通過電話、下發責成問題說明通知書、責任提醒談話等方式對上級紀委交辦件、領導批示件和在換屆選舉、扶貧領域等群眾反映強烈,線索清晰的信訪問題進行適時跟蹤督辦。近日,縣紀委通報2017年上半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信訪件、問題線索件超期辦理情況,并按照《嵩明縣紀檢監察干部工作責任實施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對涉及信訪工作督辦催辦不力,超時限未辦結信訪件的相關紀檢干部進行責任追究。
線索報結環節會議研判。信訪件承辦單位在信訪辦理時限內認真辦理信訪件,撰寫線索處置報告后提交縣紀委對口聯系紀檢室初步審核把關,縣紀委紀檢室對鄉鎮(街道)紀(工)委提交的信訪線索處置情況進行審核把關并提出修改意見,承辦單位根據對口聯系紀檢室的意見對信訪線索進行補充完善后,再次提交縣紀委每兩周召開一次的問題線索處置會議研究。參會的縣紀委書記、副書記認真聽取承辦單位的線索處置情況匯報后,并按照“擬立案、初步核實、談話函詢、予以了結”四類處置方式提出處置意見。至目前,縣紀委共召開8次問題線索處置會,對123件問題線索處置情況進行研究討論。
澄清反饋環節及時全面。反饋時間及時。針對實名舉報件,要求承辦單位在信訪事項辦結后的10個工作日內采用電話或當面答復等方式及時向信訪人回復反饋信訪事項處置情況。反饋內容全面。承辦單位對信訪人進行答復時,對信訪人的舉報事項及請求事項進行準確簡述,對信訪人舉報事項的了解處置情況等四個方面進行全面答復。反饋方式靈活。對舉報縣直部門及鄉科級干部信訪事項的結果反饋。由縣紀委承辦部門在辦理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采用信函、會議方式通報信訪舉報辦理情況。對舉報村“兩委”干部信訪事項的結果反饋。由鎮(街道)紀(工)委牽頭,在信訪事項辦結后的7個工作日內,組織召開村“兩委”班子會反饋信訪辦理結果。對舉報村組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及村組重大事項問題信訪件的結果反饋。由承辦部門牽頭,在信訪事項辦結后的10個工作日內組織召開村民代表、黨員代表會反饋信訪辦理結果。四是反饋程序突出規范。承辦信訪事項的紀檢監察機關在對信訪人進行反饋前,要擬定信訪事項澄清反饋方案,報經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及縣紀委對口聯系紀檢室、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結果澄清反饋。
歸檔環節記號準確。對經縣紀委線索處置會議研究同意承辦單位處置意見的信訪件,要求承辦信訪件的基層紀檢組織在3個工作日內填報《信訪案件結案審批表》,報請對口聯系紀檢室、分管領導、業務分管領導審批辦理結案審批手續,同時將信訪問題線索相關處置材料報送縣紀委信訪室。信訪室再按照檔案移交清單、結案審批表、信訪原件、批辦單、筆錄、處置結果(或談話函詢材料)順序,及時、完整的將卷宗材料進行整理歸檔,統一編號并錄入檔案管理系統。(陳敏艷 蘇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