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紀委緊扣形勢,深入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把問題線索作為貫穿整個紀律審查過程“重點”和“核心”進行管理,對問題線索做到“四個突出”,確保違紀問題得到及時、有效查處。2016年以來,全州紀檢機關受理信訪舉報2048件次,處置問題線索1030件,立案466件,結案420件,移送司法機關44人。
管理突出“專”。所有信訪舉報統一登記、集中管理,從信訪舉報受理、錄入登記、呈送簽批到移送交辦,實現全流程統一管理,各環節之間“無縫對接”,問題線索尋有根、查有據,避免問題線索私自存放、私自處理。由案管室對問題線索進行統一管理,做到“專庫”統管、“專責”到崗、“專人”管理、“專賬”登記、“專柜”儲存。
排查突出“嚴”。堅持問題線索“三級集體排查”制度。對問題線索進行分類摘要并提出分辦建議,按程序逐級呈報至州紀委主要領導批準后,在3個工作日內移送承辦部門;承辦部門收到問題線索后召開室務會分析排查,按照四類標準提出處置建議;再由分管領導召集專題研究提出處置意見;最后提請書記專題會集體排查。
處置突出“快”。堅持集體研究排查與逐級會簽排查處置相結合,對緊急重大的問題線索,采取書面會簽的方式快處、快轉、快辦。突出執紀,快查快結,該紀律處分的及時給予處分、該組織處理的作出處理、該移送司法機關的就移送。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及時約談函詢誡勉,懲前毖后、治病救人。
責任追究“重”。嚴格保密規定和工作紀律,嚴格監督管理,堅決防止失密泄密、跑風漏氣的情況發生。對違反規定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承辦人的責任。在問題線索處置中,嚴格落實“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線索管理工作機制,對落實制度工作不力的,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造成不良影響的,約談主要領導,并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進行問責。(楊金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