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紀檢監察機關以減存控增、規范高效為信訪舉報工作目標,突出工作重點,多措并舉強化信訪舉報轉辦件跟蹤督查工作。
結合實際定制度。認真開展督查調研,在充分發現問題、剖析原因、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緊密結合信訪舉報跟蹤督查工作實際,以現行有關黨內法規為依據,全面研究制定《昭通市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轉辦件跟蹤督查辦法》,對上級和市本級轉辦件跟蹤督查作出全面要求,對交辦要結果件跟蹤督查作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
明確內容抓落實。將涉及領導干部和班子問題線索、署實名舉報、社會關注度較高需要及時處理、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等信訪舉報件作為跟蹤督查重點,全面落實“日清、周轉、月報、季結”和“五賬工作法”,全面收集匯總有關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分析研判,及時提出工作要求,及時處理解決存在問題。
注重聯動齊把關。將交辦要結果件辦理作為檢驗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水平的試金石,強化整體聯動,綜合督辦。按照各自分工和職責范圍對信訪轉辦件進行分類明確,要求主要領導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督辦、親自把關,分管聯系紀律審查和信訪工作的領導具體工作落實,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協作配合。同時對報結必備材料、特殊情況處理、報送方式等進行逐一規范,通過細化各方面工作職責,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對號入座,形成上下左右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辦理質效全面提升。
工作不力嚴追責。對信訪舉報轉辦件總量大、重復舉報多、調查進度不快、辦理質量不高、處理不到位的縣(區)和單位,嚴格限期整改;對工作薄弱、問題突出的縣(區)和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約談分管聯系領導直至主要領導;對因推諉敷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單位和有關人員責任;未經報告批準嚴重超期的,嚴肅追究承辦單位及有關人員責任;不認真開展信訪舉報轉辦件跟蹤督查,不按時準確報送轉辦件跟蹤督查情況影響跟蹤大局的,嚴肅追究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跟蹤督查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李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