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龍陵縣積極發揮信訪舉報作用,通過暢通渠道、研判督查、規范處置、信訪回復“四方輻輳”,穩步推進信訪舉報工作,切實提高信訪舉報工作質效。
探新路,暢通渠道。為了暢通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渠道,最大限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不斷拓寬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渠道,在全縣和各鄉鎮設立了“信訪舉報投訴箱”,收集群眾的來信來訪;同時充分利用新媒體,形成了集網站、微信、電話、來信、來訪五位一體的立體舉報網絡,提供方便、安全、快捷的舉報投訴環境,收集黨員干部違紀問題線索,實現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無死角。
動真格,研判督查。認真開展信訪舉月報、季報的分析研判,針對反映次數多、問題集中、矛頭指向明顯的問題,召開書記辦公會進行線索集中排查。同時積極推進信訪監督,對反映一般黨員干部、單位集體違規違紀問題線索不具體、線索籠統的信訪件,按照規定通過談話、函詢等方式及時進行處置,早提醒,早預防把問題解決在初始狀態。對有線索具體的信訪件按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方式轉交下級紀委紀檢組及相關科室辦理,要求按時辦理完成,對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結的須向縣紀委報告,申請延期,防止壓件不辦,久拖不決的現象發生。
下功夫,規范處置。建立了責任明晰的線索辦理機制。明確承辦室主任或承辦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是第一責任人,承辦人員是直接責任人,嚴格執行保密規定和辦理時限,辦理超時限的由縣紀委分管案件監督管理的副書記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并視情節追究責任。對涉嫌犯罪且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提請審理提前介入,盡快做出處分決定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2016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109件。擬立案28件,初步核實44件,談話函詢70件,了結81件。
見實效,信訪回復。以群眾滿意度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群眾實名舉報的信訪問題,由信訪件調查組人員約請舉報人當面詳細反饋調查結果及處理情況,維護舉報人的知情權。對群眾匿名舉報的信訪,由調查組根據信訪舉報內容,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詳細公開調查情況,切實解決信訪難題,增強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和對紀檢機關的信任度,讓群眾在反腐敗中有更多“獲得感”。(楊汐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