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疇縣董馬鄉么輔子村原黨總支書記(兼任計生宣傳員)范在安利用職務便利,在為新生兒落實戶過程中向群眾索要好處費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廣南縣五珠鄉紅石巖村原黨總支書記殷家俊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戴留農戶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5400元并占為己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6年以來,文山州紀委加強對涉及扶貧領域信訪舉報件受理和轉辦督辦工作力度,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違紀問題,努力為全州扶貧攻堅工作健康有序推進保駕護航。
州紀委建立了“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重點抓、業務部門具體負責”督辦機制,強化責任,明確時間,規范秩序。信訪室在收到上級紀委交辦的扶貧領域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后,必須在當天或次日向委局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經審批后在一個工作日內轉州紀委監察局相關業務室或縣(市)紀委監察局辦理。同時按照“分片包干”工作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問題線索辦理情況由州紀委監察局分管領導、各紀檢監察室針對不同情況,采取電話督促、實地指導、聽取匯報、調閱卷宗、通報情況,以及約談承辦地區、單位主要負責人等方式進行催辦督辦,并對辦理結果及時進行認真審核把關,對認定舉報不屬實的進行重點審核,經審核認為不符合標準和要求的,堅決予以退回,視情況要求補報材料、補充辦理或重新辦理,確保辦理質量和效果。
據統計,去年以來,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反映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152件次,重件15件(次),辦結95件(次),正在辦理42件(次),立案15件(次),給予19人黨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