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景洪市聚焦主責主業,積極踐行“四種形態”,堅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助推監督執紀問責工作。
切實轉變執紀理念。堅持問題導向,改進工作方法,切實轉變“抓大放小”執紀理念,將工作重心由“懲處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轉變,監督執紀由“盯違法”向“盯違紀”轉變,前移監督關口,抓早抓小,早警示,早處理,用好紀律這把戒尺。今年以來,共開展廉政提醒談話13人;約談函詢12件次;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34人,動輒則咎,切實落實好第一種和第二種形態。
發揮巡察利劍作用。把政治巡察放在首位,發揮好巡察探頭作用,重點查找黨的基層組織軟弱渙散、黨員領導干部破壞黨和政府形象,以及惠農政策落實等方面存在的貪腐行為和不作為行為,尤其是扶貧領域的基層“微腐敗”問題。堅持把整改貫穿巡察全過程,建立整改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并做好全程督導、跟進督辦工作,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以來,共查處扶貧領域問題線索15件。
強化執紀審查力度。建立問題線索集體分析研判機制,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延伸。堅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突出懲治重點,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突出“三類重點人”,牢牢把握三個重要時間節點,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持零容忍的態度不變,強化“不敢腐”的震懾,進一步提升執紀審查實效。今年以來,共立案審查80件93人,作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16人。(周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