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嵩明縣紀委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認真實踐運用“四種形態”,不斷提升監督執紀工作水平。
警示教育突出“前”。建立1800余人的領導干部手機號碼數據庫,推送廉政提醒短信36期,通過“嵩清澤明”微信號發送廉政警句、廉政故事、廉政漫畫等宣教類信息100余條。強化曝光,加強黨內通報力度,下發各類通報3期,點名道姓曝光4起6名黨員干部違紀違規問題。強化提醒,召開全縣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大會,提醒黨員干部莫成“案中人”,始終保持思想純凈、情趣健康、行為端正。
責任傳導突出“全”。建立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履職清單,督促全縣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和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責任。加大日常監督力度,探索建立日常檢查工作臺帳和執紀審查問題臺帳,形成“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定期分析排查機制,運用好建議書、責任提醒卡等形式,督促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落實。截止目前,先后成立了脫貧攻堅、“小金庫”、涉企收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21類專項紀律檢查組59個,共發現問題126個,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整改通知書、督辦通知等53份,開展提醒談話20人次,糾錯誡勉談話23人次,問責3人。
問題查處體現“快”。每月定期召開問題線索綜合研判分析會,對問題線索及時進行集中排查和分類處置。對內容具體、對象明確的問題線索,迅速組織力量直查快辦。案管室對問題線索實施全程管控、全程留痕,定期統計分析。全縣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170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138人次,占81.2%;第二種形態17人次,占10%;第三種形態15人次,占8.8%;第四種形態0人次。
違紀處理強調“嚴”。注重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完善協作流程圖,明確縣紀委、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等各成員單位責任,健全規范縣紀委與各成員單位間案件通報、移送、信息溝通和會簽等機制,通過聯席工作會、專題學習會、情況通報會、個案協商會等形式促進學習交流,不斷提高各成員單位協作辦案的質量和水平。2017年以來,縣委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召開4次協調會議,收到成員單位移送的各類問題線索48件,并作出相應處置。(張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