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職責,近日,馬關縣制定工作機制,突出“準、快、穩、嚴”抓實生態環境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
線索排查突出“準”。明確排查重點,重點排查貫徹落實中央、省、州、縣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弄虛作假、陽奉陰違的;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待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做表面文章的;對嚴重環境污染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處置不力的。找準排查方式,以片區為單位各司其職,對自己的“責任田”進行大排查大搜索,逐級上報排查結果。確定排查職責,在第五輪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組在對有關單位開展巡察工作中將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列入巡察內容,以問題為導向,加大巡察力度;縣紀委信訪室按照信訪工作流程,及時轉辦信訪線索,定期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情況,定期對相關督辦、交辦、轉辦件進行統計、梳理、對賬;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堅持問題導向,將環保、國土、發改、住建等工作部門履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職責情況納入抽查工作范圍,對抽查發現的違紀問題和線索梳理匯總,建立問題清單,逐級匯總上報。
線索移交突出“快”。堅持理順關系、歸口管理的原則,建立上下聯動、左右協調的線索移交機制,及時移交巡察、審計、信訪和工作部門督查、檢查、抽查等發現的生態環境領域紀律作風問題線索,提高處置效率。各巡察組在每輪巡察中,按照干管權限及時將巡察中發現的生態環境領域紀律作風問題線索移交縣紀委監察局,發現重大問題的立即移交。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環保、國土、發改、住建等工作部門發現的生態環境領域紀律作風問題線索,及時梳理問題報縣紀委。縣審計局發現的生態環境領域違紀問題線索,隨同審計報告一并移交縣紀委監察局。縣紀委信訪、案檢、案管、案審室在工作中發現生態環境領域紀律作風問題線索的,于2個工作日內及時移交黨風政風監督室按程序辦理。
線索處置突出“穩”。堅持以事實為依據、紀律為準繩,按照先查先辦、快查快處、嚴查嚴處的要求,進一步理順生態環境領域問題線索處置程序,做到穩、準、快、狠,堅決遏制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媒體曝光、網絡炒作等影響較大的重點典型問題線索和發生的區域性、系統性重大典型問題線索,應當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向縣紀委簡要情況;在1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情況;在3個工作日內啟動調查核實程序;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事項,提出處理意見,作出處理決定后上報。上級督辦、交辦、轉辦的問題線索,一般在收到問題線索的2個工作日內啟動調查核實程序,1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事項,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作出處理決定后及時上報。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報告。
追責問責突出“嚴”。對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中存在線索反映問題輕微,不需要追究紀律處分以及“不作為、慢作為”等失職失責行為進行問責追責。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將五類情形列為問責重點: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的;對上級環境保護督察發現涉及的問題未按規定整改的;與上級簽訂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狀)涉及的工作目標、重點工作任務部署未按要求完成的;對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方面的問題解決不力,致使問題反復發生,引發群體性事件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工作部門對職責范圍內生態環境領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應發現而未發現,以及發現后不報告、不移交的。(戚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