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項,強化專項紀律檢查工作,突出對脫貧攻堅、縣委政府16項重點工作等10項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違紀違規問題。責任人為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徐加曾,責任部門為專項紀律檢查組……”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省紀委十屆二次全會、市紀委四屆二次全會和縣紀委十三屆二次全會精神,年初昌寧縣紀委十三屆二次全會提出全年目標任務,并下發全年任務分解方案。同時,年中根據全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結合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陸俊華同志在全省2017年上半年紀檢監察工作總結交流匯報會上的講話精神,昌寧縣紀委對照上半年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對下半年工作進行梳理,下發了《2017年下半年全縣紀檢監察工作任務清單》,對下半年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任務清單將全縣下半年需要落實的紀檢監察工作分為學習貫徹、專項整治、建章立制、推進落實和深化改革5類,細化為47項工作任務。其中學習貫徹類有7項任務,專項整治類有10項任務,建章立制類有5項任務,推進落實類有17項任務,深化改革類有8項任務,明確每項任務責任人、責任單位,強化完成情況跟蹤問效。
目前,47項任務清單已印發至鄉鎮紀委、縣直紀委(紀檢組)、委局各部門及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各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要求各責任人和責任單位嚴格按照任務分工,及時對號入座,將責任再明確,措施再細化,確保全縣全年紀檢監察工作任務圓滿完成。(段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