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景洪市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履行監督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精心組織,認真制訂鄉鎮各辦站所中心和農場生產隊及其管理對象的“微權力”清單并實施監督,為有效防范基層干部“微腐敗”建起了“防護墻”。
該市“微權力”監督主要由各級黨委領導,紀委負責實施,對鄉鎮基層各辦站所中心和農場生產隊履行職責、完成重點工作的情況進行全方位、多領域、常態化監督。監督內容包括:扶貧幫困。重點監督低保戶、困難戶及“送溫暖”對象的確定,以及各類幫扶資金的發放等;惠農補貼。重點監督農機購置補貼、農業和林業生產補貼等各項惠農補貼的申報和發放。同時,監督管理人員與補貼對象有無不正當利益往來,有無對惠農補貼相關政策爭取不積極、落實不到位等問題;“三資”管理。重點監督國有資金、資產、資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賃及非生產性支出等。同時,監督在二代膠園開墾、道路交通、公益項目等工程建設及大宗物資采購中有無虛假招標、違規發包、權錢交易、重大過失等問題;集體種植。重點監督集體種植關鍵性技術措施執行情況以及成本管理、產品流向等;監督工作作風。重點監督在執行政策和按上級要求開展工作等方面;監督生活作風。重點監督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和州、市若干規定等方面。
景洪市委和紀委管住“微權力”,嚴防“微腐敗”工作,拓寬了監督的廣度和深度,堅持挺紀在前,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有效推進了全面從嚴治黨,確保基層各辦站所中心和農場生產隊各崗位權力始終在法律允許、制度制約下規范運行。(巖溫扁 寧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