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塔區扎實做好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下的審理工作,避免“問題處分決定”的流出,在“鄉案縣審”環節上嚴把“六關”,保證案件審理零差錯。從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全區“鄉案縣審”率達到100%,先后審理基層自辦案件29件,至今未發生一起申訴復查、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
嚴把制度落實關。建立基層紀(工)委聚焦主業制度,要求全區基層自辦案件率百分之百,將基層查辦案件納入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落實錯追責。進一步完善“鄉案縣審”工作流程,明確細化案件移送、受理、審理、處理、立卷歸檔等各個環節要求,形成環環相扣、步步銜接、簡單可行的工作鏈條。
嚴把程序執行關。根據案件查辦工作要求,經過不斷規范完善,科學地建立一套從案件調查到審理終結各階段的標準化操作程序。在推廣使用標準化操作程序的基礎上,通過以案代訓、審理提前指導等形式,切實提升鄉街道紀(工)委干部按程序辦案水平。
嚴把形式審核關。在受理案件時,審理人員對必備的立案手續、審查報告、主體身份材料、談話筆錄等材料逐一審核,對出現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材料不全等問題的案卷,堅決予以退卷并要求補充完善,直至符合要求才按程序受理審理。
嚴把事實證據關。針對送審案卷不同類型、性質、情節等情況,進行認真分析、準確把握。將認定的事實與審查報告、證據材料、本人交代、證人語言、書證、物證等進行“六對照”,看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材料是否充分、手續是否完備、文書是否規范。對審理中發現的事實清、證據不足等方面,提出相應意見,退回補充調查。
嚴把定性量紀關。對送審案件的定性處理嚴格對照黨紀政紀規定標準,對定性依據不準確、理由不充分的案件,堅決予以退卷并要求補充完善或改正。
嚴把民主決策關。對審理提出的定性量紀傾向性意見,集體審議統一意見后,向違紀人所在支部黨員大會上通報違紀實事,組織黨政紀條規學習,讓黨員運用紀委戒尺,討論形成處分決議;黨總支根據通報事實和支部決議,會議討論形成處理意見;審理部門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黨政紀為準繩,初步形成審理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核、區紀委主要領導批示后,交基層黨(工)委或行政會議討論作出處分作出決定。(高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