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中,嚴格規范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對頂風違規違紀操辦問題嚴肅查處。今年以來,縣紀委共收到黨員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申請備案94份,查處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4件處分3人,通報1人,約談5人。
該縣在原有的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規定基礎上,針對實際問題,把婚喪喜慶操辦的規模和程序細化,并追加了黨員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嚴禁采用電話、短信等方式打招呼,嚴禁向親屬以外的人員發請柬;嚴禁以任何方式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參加婚喪喜慶事宜及收受其禮品、禮金;嚴禁領導干部參與操辦非親屬的婚喪喜慶事宜,嚴禁單位設立操辦機構,代領導干部通知和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嚴禁婚喪喜慶活動不文明行為和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嚴禁化整為零,不得分期分批次、多地點設宴請客,嚴格控制宴請規模,遵循一事一天一地辦理的原則;嚴禁動用公車參加婚喪喜慶活動。嚴禁使用奢華車輛,嚴格控制車隊規模;嚴禁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動用公款、公物操辦婚喪喜慶活動等“七項禁止”規定。
為推動新規落實到位,縣紀委牽頭聯合縣文明辦、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等單位大力宣傳《暫行規定》和相關制度,將治理“人情風”問題納入《村規民約》和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理等事項內容,堅決反對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等社會不良風氣。同時,通過“文明鄉村”“文明單位”“文明家庭”“勤廉榜樣”等評選活動,選樹了一批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典型人物和先進單位,有效推動全縣學習榜樣、宣傳榜樣、爭當榜樣的社會風尚的形成。
同時,為促進作風建設常態化,縣紀委著力抓早抓小,設立舉報電話及舉報郵箱,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督作用。還通過受理舉報、明察暗訪、專項巡察、輿論監督等方式,對黨員干部婚喪喜慶事宜等方面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規定頂風違紀,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借機斂財,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瞿建周)